知识产权

3900万!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将采购3年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代理服务

2022-05-07 11:34:42  来源:中国烟草网站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5

原标题: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近日,中国烟草网站发布了“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预计三年采购总金额为3900万元(含规费费用)。招标文件应在2021年11月11日8:30时至2021年11月16日17:30时之前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招标编号:GXTC-C-2113295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2020】35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2个标包。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允许就单个标包中的单项投标,必须为整个标包全部投标,对标包中所列类别均需报价。投标人可以同时对2个标包进行投标,只允许中标1个标包。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包(1包)顺序,投标人在标包1被推荐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后,所投标包2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设定最高单价限价(含税包干单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任意一项最高单价限价(含税包干单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一次性签订3年合同。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代理业务量按合同据实结算。

1.4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总部及各卷烟厂、直属企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5服务单位及地点:

1)标包1:第一中标候选人对应湖北中烟总部,直属企业(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黄鹤楼科技园;第二中标候选人对应武汉卷烟厂、襄阳卷烟厂、三峡卷烟厂、恩施卷烟厂、红安卷烟厂、广水卷烟厂。

2)标包2:湖北中烟总部。

1.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1.7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要求。

1.8服务期:三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标包1的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执业许可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1日8:30时至2021年11月16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在本项目可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401900272@qq.com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将文件款汇至本公司账户,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账号:11164000000765359.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方式一:现场送达

(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五号会议室。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2日9时30分。

方式二:邮寄送达

(一)收件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王承丹(收)027-87238091.

(二)收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9时30分。

说明:如投标人无法出席开标会和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选择方式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快递至指定地点(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快递时间以免逾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五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受新冠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在线视频会议方式远程开标,开标会议室号及密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9:30时。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五号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A座16楼

邮编:430071

联系人:王承丹、赵金媛、戴唯

电话:027-87238091

传真:027-87890750

电子邮箱:401900272@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技术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区金山大道海口二路

联系人:杨睿、闫爱华

电话:18672761511、13476289214

电子邮箱:yangrui@hbtobacco.cn、yanah@hbtobac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法律与改革部(规范办)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7-83298149

电子邮箱:zhoujun@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7-83298276

电子邮箱:zhangjy@hbtobacc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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