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海珠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为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会展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12-06/12-31
支持方式
对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3号通告发布(2021年5月29日)后,正在举办或已经进场布展的展览会,以及原定7月31日前举办,因配合分级分类疫情防控需要而延期,且2021年内继续在琶洲专业展馆举办的展览会,对符合条件的举办单位给予财政补贴。
实际举办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实际举办面积1万平方米(含本数)至3万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一次性补贴20万元;
实际举办面积3万平方米(含本数)至5万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一次性补贴40万元;
实际举办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一次性补贴60万元。
申报主体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海珠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且在琶洲专业展馆举办展会的举办单位。(申报单位应为承担申报项目展会场租费用的举办单位;举办单位,是指负责制定展览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对招展办展活动进行统筹、组织和安排,并对招展办展活动承担主要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申报项目应为在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3号通告发布(2021年5月29日)后,正在举办或已经进场布展的展览会,以及原定7月31日前举办,因配合分级分类疫情防控需要而延期,且2021年内继续在琶洲专业展馆举办的展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