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专项整治两类化工项目园区
近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整治对象为2016年以来跨省转入安徽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含已建成和在建的,以下简称转移项目),2012年以前建成投用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以下简称老旧化工项目),以及所有经安徽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其他本地非跨省转移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安全整治工作由所在市、省直管县(市)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安徽省要求,2022年底前,转移项目、老旧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完成率达到100%,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完成率达到100%,化工园区全部建立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全部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主要任务有三项:
一是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包括总图设计复核、工艺设计诊断、设备及管道复核、自动化控制系统复核、公用及辅助工程复核。
二是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主要为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清零”,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清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清零”;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清零”。
三是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全面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措施,并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制度体系。
整治时间为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河北注销34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注销河北华旭化工有限公司等34家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河北华旭化工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已终止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并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递交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所辖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向省厅出具了同意注销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河北华旭化工有限公司等34家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见附件)。
请各地将有关注销许可证情况通报当地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企业拆除关键设备、清除危险物料、切断生产用电,防止企业非法生产。同时,要对注销企业的设备及物料处置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防止物料处置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21年12月31日前,将危险物料处置和关键设备拆除核查情况及现场照片书面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附件: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