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快速预审须谨慎!多地保护中心发布规范快速预审告诫书!

2022-05-09 11:05:51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

关于规范代理机构业务宣传的

提醒告诫书

关于规范专利代理机构预审申请代理业务宣传推广的提醒告诫书

关于规范专利代理机构预审申请代理业务宣传推广的提醒告诫书

关于规范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宣传的公告

关于规范代理机构业务宣传的提醒告诫书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宣传的公告

各相关代理机构:

近期,北京众达德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擅自以专利快速预审为噱头进行广告宣传,招揽客户,对快速协同保护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现该机构已被我中心取消专利快速预审业务代理资格。

专利快速预审是我中心面向我省备案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公益服务,各备案单位平等自愿享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我中心注册的代理机构,需严格按照我中心相关要求开展代理业务,各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时需严格规范宣传内容,不得出现“独家”、“与某某保护中心/快维中心合作”、“特殊途径”等类似用语,需保证受众了解到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的公益性质。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继续严格规范在中心注册的代理机构管理,发现存在违规宣传行为,将取消涉案机构的专利快速预审服务资格,同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相关部门。请各代理机构引以为戒,共建共维公平、公正的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体系,推动四川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2年1月11日

关于规范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宣传的公告

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快速预审是保护中心、快维中心面向区域内备案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公益性服务。近日,北京众达德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快速预审为噱头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以不当承诺招揽客户,对快速协同保护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现该代理机构已被取消全平台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为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向引导,现将相关要求声明如下:

一、各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时需严格规范宣传内容,不得出现“独家”“与某某保护中心/快维中心合作”“特殊途径”及其他误导性用语。

二、专利代理机构不可以作为申请主体进行主体备案,仅可作为代理机构在预审平台上代理相关备案主体的快速预审案件,严禁作为“申请人”提交快速预审专利。

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在中心注册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管理,一经发现存在上述违规宣传与预审申请行为,将暂停涉案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同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愿与所有专利代理机构协同建立更加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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