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日常经营中,有相当多的合同会涉及到知识产权内容。比如公司合资合营、投资并购、开发、许可、转让、服务、特许经营等合同中,甚至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都会涉及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转让等问题。另外,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等也会涉及知识产权内容。
在签订和履行这些合同过程中,经常会引起各种知识产权争议,包括单纯的合同违约纠纷、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好这些知识产权纠纷对公司关系极其重大。
这些纠纷从大的方面看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战略或重大资产,比如天府可乐与百事可乐合资合营合同引发的技术秘密归属争议、娃哈哈与达能合资合营合同引发的商标之争到近年来的红牛商标权属争议等,从小的方面看经常会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经营,比如引发各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包括专利、商标、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等侵权和权属纠纷。
在合同违约引起的所有知识产权纠纷当中,除了一般性合同违约纠纷以外,比较典型的是知识产权侵权和权属纠纷。由于存在基础合同,这些侵权和权属纠纷与双方之前并无合作关系的一般侵权、权属纠纷存在某些特殊的问题,比如违约与侵权竞合、约定赔偿、诉讼管辖、仲裁主管等。
因此,这些纠纷的解决途径相应地存在某些特殊的方面,并涉及较多的热点法律问题。比如,违约侵权竞合下如何选择对原告更为有利;约定赔偿应如何约定、是否可以作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基数;在存在一揽子仲裁条款约定时,在诉讼程序中如何应对,目前实务中是否可以仲裁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以及国内外的相关仲裁近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