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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自动将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期限提交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广东

2022-04-20 00:19:02  来源:广东专利代理协会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4

关于做好广东省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提交有关工作的提醒

广东省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提醒如下:

一、广东省2021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在2022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并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于2022年4月1日自动将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期限提交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

(2022年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必提交年度报告)

广东专利代理协会

2022年2月28日

咨询电话:020-8768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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