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州市关于开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3-04/05-30
支持方式
监测合格的企业,继续享有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
申报主体
注册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种业、观光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特种养殖和其它涉农产业为主业,在企业规模、带动力、竞争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市政府确认的企业。
项目名称
广州市关于开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3-04/05-30
支持方式
监测合格的企业,继续享有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
申报主体
注册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种业、观光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特种养殖和其它涉农产业为主业,在企业规模、带动力、竞争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市政府确认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