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沙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对2021年的奖励)外贸出口重箱扶持政策兑现申请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3-08/04-08
支持方式
对注册地在南沙且2021年1-6月在南沙港区出口重箱量超过500TEU(含)的外贸出口企业给予补贴。其中,出口欧美方向的按100元/TEU给予补贴,非欧美方向按50元/TEU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外贸出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