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合成方法有什么优势?反应釜解决了哪些实操困难?专利是否以易某为主……”3月28日,一场充满专业词汇的会议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召开。但这并不是专利申请答辩会,而是一场公开听证会。
据了解,易某某是浙江省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9年6月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从2019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1日。回到户籍所在地黄岩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易某某带领公司团队进行了“1、2、4三氟苯的新的合成方法”“一种分散性好且不易壁粘连的反应釜”的研发,均获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2022年3月,黄岩区司法局以“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
易某某社区矫正表现如何?
两项专利研发是否以易某某为主?
专利实效性是否符合减刑条件?
减刑幅度该如何界定?
对此,黄岩区检察院多方走访,比对实验数据和记录材料,针对发明专利的有效性和贡献性,以及易某某在其中的作用,征求专家意见,拟同意依法缩减易某某缓刑考验期。
“办理减刑案件,我们不仅要对材料里的‘重大立功表现’进行更严谨的审查,还要通过公开听证会,听取专家、听证员意见后慎重处理。”主持听证会的该院检察长陈晓风表示。
“减假暂”(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要经得起历史检验,检察机关需对矫正机构提出的减刑建议进行审查确认后,矫正机关再提交申请给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这个重要环节中引入公开听证程序,正是加强检察监督的具体体现。
听证会上,为核实发明专利是否以易某为主完成等审查难点,听证员现场提问。
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科长柳欣琪发表专家意见,认为以易某某为主研发的两项发明专利符合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要求,具有社会价值。其从事化工行业四十余年,公司拥有二十余项发明专利,从生产过程出发,组织召开项目会议,提出设计方案并绘制草图,与团队其他人员密切沟通并提出相关意见,可以认定以其为主参与了这两项发明专利的研发过程。从参与度和贡献度上看,易某属于两项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他的公司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获得过省科技进步奖。作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对易某某的依法减刑也是为了让他发挥更大作用回报社会。”听证员王小玮说。
“这场公开听证,我也看到了检察机关服务科技创新大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城市的力度。”听证员、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何金杰说。
经讨论,听证员一致支持认定易某的重大立功表现,认为其符合减刑条件要求。当天,黄岩区检察机关同意矫正机构提出的减刑意见,并提出减刑幅度及缩短缓刑考验期的建议。
据了解,当日,台州市检察院聘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289人为第一届检察听证员库成员,易某减刑申请案是听证员库建立后召开的首场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