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针对目前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54号)中涉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调整如下:
自2020年起,市级财政资金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