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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检验检测机构违规被查处曝光

2022-04-21 18:03:15  来源:人民网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0

近期,各地严厉打击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批违法违规机构被曝光和查处。详情如下:

罚没三万余元!宁波首例出具虚假计量校准证书案

日前,浙江省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没款10075元和20225元的处罚决定,这也是全宁波市首例对计量校准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进行处罚的案件。

事情发生于去年底,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中储直属库宁波某公司检化验室开展日常检查过程中,通过询问该公司工作人员及核实前期检查记录,发现由深圳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1月8日出具的编号为PS21115180001的型号MB25的奥豪斯水分测定仪的校准证书系伪造。该校准证书由浙江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深圳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实际校准的情况下出具的虚假报告。

经查,浙江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市场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材料”的规定。深圳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则违反了《浙江省计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计量校准机构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有关计量证书”的规定。

本案严厉打击了目前计量校准市场出现的“花钱买报告”“不送样校准”“超范围出报告”“急速出报告”“不过全额退款”等违法现象,旨在促进行业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慈溪市人民政府)

处罚25.5万元!检测机构“投机”伪造检验结果被严惩

个别机动车检测机构在履行机动车排放检测法定职责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未按规范技术操作,居然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被罚25.5万。

“刚刚接到一个群众举报,说是有机动车检测机构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走,去现场查查。”2021年12月29日上午,浙江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对绍兴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暂停营业,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回看录像、询问负责人员及审核后台数据后发现,该公司在检测车辆过程中存在使用OBD模拟器与尾气模拟器让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的行为。2022年1月5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绍兴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绍兴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2022年3月7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绍兴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30元;2.处罚款人民币25.5万元。(绍兴生态环境局)

数据造假,这家检验机构被罚10万!

湖北省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日前查处全市首例机动车检验机构数据造假、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环境违法案。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罚款合计10万元。“监控平台显示车辆信息异常。”

今年1月11日,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湖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网上巡查时发现,某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在办理车辆安全检测过程中存在车辆数据信息异常。执法人员赴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实该公司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篡改机动车车辆信息,更改机动车尾气检测方法,机动车检验机构数据造假、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经现场勘查、询问该公司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及调阅公司视频资料获悉,该公司为车辆办理年度审验业务、检测登记时擅自改变检测方法,没有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1月20日,相关执法人员对该案进行补充调查,进一步锁定证据,并于近期依法进行处罚。(中国环境APP)

一检测机构被罚20万元,直接负责人被罚5万!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涉及食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知识产权等领域。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伊犁萌晟商贸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12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雇佣未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阿某、吾某从事气瓶检测工作。并且未按照《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24162-2009)标准对车用气瓶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关键性检测,同时在出具的报告中代签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人员杨某、张某的姓名,共生成虚假检测报告3672份。

随着调查深入,执法人员又发现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该公司还以“代办检测”的方式,对未拆卸或根本未运送到伊犁萌晟商贸有限公司检测场所的车用气瓶,仅凭车主或驾驶员提供的车辆及气瓶信息就出具了2323份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虚假检测报告,伪造了24个车用气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当事人伪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伊犁州市场监管局依法从重处罚,对当事人处以2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鉴于当事人主观恶意明显、性质恶劣,伊犁州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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