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企业认定有什么奖励政策
近日,潍坊市**出台《潍坊市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财税政策》,对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统筹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发展。
在保障措施方面,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统筹各级产业类资金、*引导基金、担保融资服务平台**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新上项目、研发投入和园区建设。同时,加大**研发补助,对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财政贡献增长部分,分档设定激励政策,补助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具体为: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地方留成增长10%-15%部分,补助30%;15%-20%部分,补助50%;20%以上部分,补助70%。年纳税1000万元-5000万元企业,地方留成增长20%-25%部分,补助50%;增长25%-30%部分,补助70%;增长30%以上部分,补助80%。年纳税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地方留成增长30%以上部分,补助80%。此外,加大支持引进**人才力度,对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自聘用期起按**年**、后两年50%补助企业;高管人员股权退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50%补助企业,用于**人才引进和奖励。
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不好港,澳,台)
2.属于八大领域之内的企业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技术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的管理水平;
高新企业认定步骤:
(一)认定
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十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1),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3.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将下列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组织审查与认定
(1)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并将电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给所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