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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关于开展人员能力验证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2022-05-18 22:49:22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57

国认研办〔2022〕35号

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关于开展

各相关专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号)等政策精神,参考《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等国际标准,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员能力验证体系、创新合格评定行为、提升专业素养能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决定启动开展第一批人员能力验证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是直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正司级事业单位,长期以来致力于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提供政策理论研究和科学技术研究等支撑工作,是我国国家层面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研究的专业智库。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与国际知名组织有着长期的科研合作,长期跟踪ISO、IEC、IAF、ILAC等国际组织的最新动向,与英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的专业机构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01、工作原则

能力验证是国际通行的能力确认方法。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开展的人员能力验证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以用为本、多元评价”的原则,建立“专业学习-能力验证-精准诊断-靶向训练-持续学习”的“PDCA”改进循环,着力提升人员从业素质和能力,为建设“人才强国”提供支撑。

02、工作程序

人员能力验证分为两个环节:

(一)培养培训。所有参加人员能力验证的人员,应在指定平台参加必要时长的学习。

(二)能力验证。经培养培训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参加相应专业的人员能力验证。

03、专业范围

列入第一批人员能力验证的专业范围为:

(一)企业合规师。

(二)全媒体运营师。

(三)碳排放管理员。

(四)能源管理师。

(五)税务筹划师。

(六)零碳建筑管理师。

(七)碳会计员。

04、适用规则

注:《人员能力验证规则》由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制定并发布。

05、学习及能力验证平台

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组织建设“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学习及能力验证服务,平台信息为:

官方网站:

www.cascoedu.org.cn。

IP 链 接:

101.200.176.13:9009

06、时间安排

(一)学习时间

第一批人员能力验证专业全部采取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参加学习的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安排学习时间。

(二)验证时间

原则上,每个季度最后一个周六为“人员能力验证日”(具体以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07、证书

(一)学时证明。完成相应专业必要学时要求的人员,可获得《学时证明》。

《学时证明》以电子版形式发放,如需纸质版本,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将制作完成后邮寄本人,邮寄费自付。

(二)验证证书。凭《学时证明》或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认可的其他学习时长证明,可以申请参加相关专业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人员能力验证证书》。

《人员能力验证证书》由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制作完成后邮寄本人,邮寄费自付,同时提供电子版。

08、费用

(一)培养培训费用

(二)能力验证费用

第一批人员能力验证费用统一为580元/次。

(三)收费单位及形式

人员能力验证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下属单位——中认国证(北京)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收费工作,具体形式为:

1.培养培训费用由合作单位收取后转付至中认国证(北京)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能力验证费用由中认国证(北京)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统一收取。

09、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始终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持续提升人员素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思路,扎实认真在人员能力提升工程的基础上开展人员能力验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计划,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个专业领域的人员能力验证工作安排和服务,参加人员对培养培训和能力验证过程中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致电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监督电话:010-82261357.邮箱:jd@cca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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