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5-21 18:03:04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6/06-10

支持方式

(一)政府质量奖奖励标准。

对获得南沙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9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标准化战略资助标准。

1、参与标准制修订。

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含广州市技术规范)制修订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25万、20万、10万元的资助。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含广州市技术规范)制修订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15万、10万、10万、5万元的资助。

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前三位的起草单位为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图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

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第四至第十位的起草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回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

2、参加标准化组织。

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30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20万元;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1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10万元;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不超过3万元。

3、标准化试点。

承担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的单位,通过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后,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0万元;承担省、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的单位,通过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后,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0万。

4、标准化良好行为资助标准。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确认的企业一次性资助不超过8万元。

5、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资助标准。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一、三答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5万元

6、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资助标准。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每项资助2000元。

(三)品牌资助标准。

首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100万元资助。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子每项产品30万元资助。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30万元资助。首次获得“广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子每个商标10万元资助。

对通过“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复评的每个商标资助10万元,对通过“广东省名牌”复评的每项产品资助10万元。

(四)计量保障资助标准。

对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AA、A约企业,分别一类性给予10万,5万和1万元资助。

(五)经区政府批准给予的其他资助、奖励。

申报主体

一、申报资助奖励的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政府部门除外),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产品或服务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应证照。申报资助奖励的单位申报人,须在2021年1月1日(不含本数)前已在南沙区范围内注册,且在申报通知截止日期前(含当日)统计关系已在南沙区范围内。

二、申报资助奖励的个人应在南沙区内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申报资助奖励项目所属年度没有受到达到听证程度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所属单位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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