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认定工作网发布了一则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关于取消中嘉美誉(厦门)税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等3家中介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或鉴证工作资格的公告。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因未能具实出具高企认定专项审计/鉴证报告,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等行为,经研究决定,中嘉美誉(厦门)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精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垣森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鉴证工作。
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