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2-06-10/2022-08-22
支持方式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主体
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发证日期为2020年或2021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19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再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