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的公告
申报时间
2022-05-27/2022-06-30
支持方式
一、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资助:经国家版权局评定并授牌的"国家版权示范单位""国家版权示范园区(基地)",每家资助100万元;经广东省版权局评定并授牌的"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每家资助50万元。
二、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获得深圳市引进国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龙华区的,每家配套资助100万元;获得深圳市引进国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支机构落户龙华区的,每家配套资助50万元;获得深圳市引进国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龙华区的,每家配套资助50万元,获得深圳市引进国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支机构落户龙华区的,每家配套资助25万元。
三、国内外知识产权维权资助: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维权,在终审生效判决中获得胜诉的,每个案件对其诉讼费按实际支出的70%予以资助,每个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境外商标注册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5万元;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香港、澳门、台湾除外)受资助件数不超过3件:
(一)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星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在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后凭证书一次性申领资助,各指定国家核准注册后不再重复资助;
(二)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三)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500元;
(四)在香港、澳门、台湾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500元。
四、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配套资助:对获得"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称号的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每家配套资助50万。
五、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资助:通过国家贯标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且有效发明专利为10件以上,每家企业资助30万元。
六、小微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龙华区小微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组织评审,每年不超过10家,每家资助30万元。
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支持资助:在龙华区注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代理机构或其分支机构,从专利代理资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专利案件代理星达到10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
八、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龙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组织评审,每年不超过10家,每家资助50万元并颁发龙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
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企业可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质押方式申请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企业还清贷款本息后,可按贷款利息及中介费用(担保费、评估费)的70%申请资助,每家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十、专利奖配套奖励:
(一)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配套资助10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每项配套资助2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配套资助10万元;
(二)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每项配套资助50万元,获得"广东专利银奖”的,每项配套资助10万元,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每项配套资助5万元;
(三)获得“深圳市专利奖"的,每项配套资助15万元。
申报主体
在龙华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