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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7-01 15:25:47  来源:创业补贴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16/07-28

支持方式

市级基地按照《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可享受公共设施和代理服务补贴,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通过认定的区级基地,享受现行市、区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申报主体

一、区级基地:

基地的运营单位为在宝安区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市级基地:

已获得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含2022年新认定)。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应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在其运营的创业孵化载体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提供半年社保缴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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