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申报时间
07-02/07-10
支持方式
一、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一)省财政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企业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试验、检验检测、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
(二)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总额的40%(不含税)。
(三)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
二、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以不高于项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系统)投入的30%,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的标准下达;单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
申报主体
一、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的企业(含已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已获批复同意组建并实际运行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