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监局关于推荐人员到金融人才实践基地挂职、跟班锻炼的通知
各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根据《关于加强现代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皖金〔2020〕65号)和《安徽金融人才实践基地挂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拟选派第二批优秀金融人才到安徽金融人才实践基地挂职、跟班锻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跟班锻炼人员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专业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敢于担当;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最高不超过45周岁;
4. 需为推荐单位在编在岗员工;
5. 符合实践基地对人员的要求(见附件1),申报挂职岗位的,不得高挂。
6. 原则上不派往竞争类同业金融机构;
7. 跟班锻炼人员参照《安徽金融人才实践基地挂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见附件2)。
二、挂职、跟班锻炼时间
挂职、跟班锻炼时间均为1年。
三、推荐程序
挂职、跟班锻炼人员实行组织推荐,实践基地不得接受个人申请。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登陆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www.ahjr.gov.cn),填写选派挂职(跟班锻炼)报名表,并上传推荐函(需为推荐单位盖章的PDF版本)。
联系电话:62603700.
附件:
4.推荐函.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