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
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通知,启动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及遴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主体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地级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或直辖市下属区(县)。
(二)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有力,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相对健全且运行良好。
(三)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保障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专业化水平较高,运转流畅。
(四)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较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各类型知识产权的行政、司法保护水平较高,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较为健全,知识产权代理监管水平较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健全。
(五)区域内不存在以下否决情形:因知识产权侵权违法事件导致重大财政损失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未及时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受损;群体侵权、恶意重复侵权等严重侵权违法行为。
二、建设流程
(一)地方申报。申报示范区建设的城市(地区)需对照遴选指标(附件1)制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说明本地区工作基础情况,参照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建设主体、建设规划、推进机制和支持政策等,经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申报城市(地区)人民政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建设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申报表》(附件2)、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3),以及说明本地区工作基础情况的证明材料。申报表和建设实施方案需提供纸件(一式两份)及电子件,证明材料仅提供电子件,按顺序编号。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二)组织遴选。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申报城市(地区)的基础条件和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评估论证,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遴选确定10个左右城市(地区)开展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
(三)示范建设及认定。确定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城市(地区),按照论证后的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评审。通过评审的城市(地区),挂牌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未通过评审的城市(地区),可申请继续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示范区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续展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继续挂牌。
(四)定期评估。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强第三方监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明显问题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示范区建设或认定资格。
三、政策支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等部门单位明确了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支持政策清单(附件4),将按照《方案》要求对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和认定的示范区,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资源供给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在行政和司法保护创新性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支持政策清单将随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整更新。
基因测序巨头3年专利战结束
因美纳向华大智造赔款3.25亿美元
华大基因(300676.SZ)关联公司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大智造”)近日公告称,已与全球基因测速巨头因美纳(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因美纳将向华大智造子公司CG支付3.25亿美元的净赔偿费。同时,双方也将不再对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和特拉华州地区法院的诉讼判决结果提出异议。
华大智造还表示,将撤销在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对因美纳的反垄断诉讼。因美纳将获得华大智造及其子公司CG(Complete Genomics)的“双色测序技术(Two-color sequencing technology)”系列专利授权。
双方还同意,未来三年,在美国境内将不会就专利侵权以及违反美国反垄断法或不正当竞争起诉对方及其客户,也不对现有测序平台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声明中,华大智造将于2022年8月开始在美国销售其基于CoolMPS技术的相关测序产品,并于2023年1月开始销售StandardMPS相关测序产品。
江苏发布《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范》地方标准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范》地方标准(DB32/T4308-2022),该标准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制定,是江苏多年来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凝炼,对企业、高校、科研组织等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该标准以规范高价值专利培育活动、支撑高水平科技创新为目标,充分吸收借鉴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成功经验,围绕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支撑条件和关键环节,提出了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原则、流程、基础条件以及全流程规范,并提供了创新成果说明书等参考性附录,为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活动提供了全面详尽的指南。该标准的出台,有利于引导创新主体加快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更好支撑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自主可控。
江苏省是最早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省份,2015年在全国率先设立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并将其作为引领专利质量提升的示范工程、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的特色任务、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持续加以推进。7年来,共计投入2.56亿元,以项目引导方式,遴选支持重点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牵头组建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建成99个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围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了一大批高价值专利,为加快构建产业核心竞争力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一创新机制和工作模式,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第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经验与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均设立了市一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部分县(市、区)开展了本地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梯次培育的工作格局,为各地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下一阶段,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全面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广泛引导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力争在重点产业领域培育更多具有较高创新水平、较高经济价值和良好社会效益的高价值专利,为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