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征求意见稿全文

2022-07-29 22:38:21  来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3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标准修订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于 2013年颁布实施,是我国首个知识产权领域国家标准。标准颁布以来,得到了大批企业的贯彻实施,超过5万家企业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有力促进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提升。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和企业发展的环境、形势、特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好地满足企业实际需要,标准起草组启动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29490-2013)的修订工作。

此次修订已完成申报立项,纳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项目计划的任务,计划号是 20210641-T-463.本标准由国家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4)提出并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主要工作过程

2019年12月,启动标准修订工作。

2020年4月,通过广泛征集企业贯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组织专家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标准修订专家意见稿。

2020年12月,征求商标品牌等有关专家和相关企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修订立项稿,报送国家标准委进行立项申请。

2021年5月,国家标准委立项审批通过。

2021年9月,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标准化管理体系专家、标准认证机构等对修订立项稿进行讨论。

2022年6月,在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本标准主要内容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更好满足当前企业对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的迫切需求,为新阶段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供指引,本次修订将标准名称变更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本次修订遵循 ISO/IEC 导则对管理体系标准的高层通用结构(High Level Structure),主要章节包括:前言;引言;第 1 章 范围;第 2 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第 3 章 术语和定义;第 4 章 企业环境;第 5 章 领导作用;第 6 章 策划;第 7 章 支持;第 8 章 运行;第 9 章 绩效评价;第 10 章 改进;以及附录。

三、有关标准修订过程中的技术说明

1.采用新的通用高层结构;本次修订采用 ISO/IEC 导则中的高层结构,在结构、格式、通用短语和定义方面进行了统一,使标准各条款的逻辑更加清晰、布局更为合理,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进一步融合,提高了企业执行多个管理体系的一致性和便捷性,有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综合管理绩效。

2.明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规属性本次修订系统加强了知识产权合规相关内容,明确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规属性,强化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合规要求。

(1)标准名称修改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2)在第 3 章中增加“知识产权合规”的定义,将知识产权合规定义包括来源于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等的合规要求,和来源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相关行业标准、准则,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的合规承诺。(3)在第 4 章 企业环境;第 5 章 领导作用;第 6 章 策划;第 7 章 支持;第 8 章 运行;第 9 章 绩效评价;第 10 章 改进中均融入了知识产权合规相关内容,突出了标准中的合规主线。

3.增强标准的适用性

本次修订完善了对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管理要求,扩展了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兼容性。同时,在生产类企业之外,明确了对于服务类企业的管理要求,使标准能够更好地适用于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各类型企业。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本标准为自主制定标准 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第一次自主修订,不涉及国际国外标准采标情况。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不涉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条款。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分歧意见。

七、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修订。

八、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推动标准的应用实施。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替代 GB/T 29490-2013.

标准起草组

2022年6月

附全文: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