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增城区企业“三高”人才住房政策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07-22/12-31
支持方式
本人及家属名下在增城行政区内无房产的,可选择享受以下住房政策中的一项:
1、人才专卖房(房源由政府提供)。部分面积房款可暂缓缴纳,在本区工作满10年,免除暂缓缴纳房款。标准为:计税年薪为全区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含)以上者为第Ⅰ类人才,可暂缓缴纳40平方米房款;计税年薪为全区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5倍之间者为第Ⅱ类人才,暂缓缴纳20平方米房款;计税年薪为全区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倍以下者为第Ⅲ类人才,不可购买人才专卖房。
注:据查,2020年增城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497元,则15倍为802.455元(约80.25万元),5倍为267.485元(约26、75万元)。
2、免租入住人才住房3年,人均60平方米。(本奖励事项可实行信任制审批)
3、租房补贴。没有购买人才专卖房且政府无法提供免租入住人才住房的,可享受租房补贴4、5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政府无法提供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时才可申请)
4、购房补贴。取得本政策享受资格起3年内,购买本区首套房产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助400元,总额最高4、5万元。(本奖励事项可实行信任制审批)
申报主体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学历人才(含国外同等学历学位人才),或具有与所在企业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与所在企业生产技术岗位相应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