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2-08-23 08:22:31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0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注企业服务10年: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可行性研究报告、3A认证)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详见《征集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征集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市 级经信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 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 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平台,使用“皖事通办用 户”法人帐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 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系统 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 8 月 8 日 10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2 日 24 时。各市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 闭时间、推荐文件报送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6 日24 时,逾期均不再受理。网上申报过程中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三)市级经信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二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附件

1 征 集 指 南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 制定以下征集指南。

一、基本材料申报单位须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一)基本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二)限制性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自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 重失信“黑名单”的;

(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二、申报类别

(一)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征集 1. 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是我省制造业工业企业。

(2)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 1 月 1 日至2022 年 8月 10 日, 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结题,合同金额全额支付,并完成验收工作。(3)项目合同为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 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合同,不包括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合同。

(4)企业支付给合作方实际金额≥30万元,资金支付时间 在2022 年 8 月 10 日之前。(5)每个企业限报一个项目,项目名称和合同名称保持一 致。已获得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技术内容涉密的项目 不予支持。

2. 申报材料(1)产学研合作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2)项目合作方的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高校不需要提供)

(3)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包括产学研合作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提供原件的扫描件),记账凭证和收据等 不作为证明材料。

(4)项目取得的成果,需与合同要求的技术成果内容匹配。(5)项目验收材料。需合同双

(三)方共同出具签章(如高 校与企业开展的横向课题结题报告)。3.拟支持方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按实际支 付金额的50%,择优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二)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 攻关项目征集1.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1)申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单位名单的通知》中揭榜单位。

(2)拟支持方式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省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 攻关项目(1)申报条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重点领域补短板 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揭榜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经信科技 〔2020〕644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 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任务揭榜单位的通知》(皖经 信科技函〔2021〕175号)文件中确认、并完成攻关任务的揭榜企业。(2)申报材料①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 关任务自评报告(附件3)②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 关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4,Excel 格式)

(3)拟支持方式对完成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同一项目,一次性补助最高不 超过200 万元。

(三)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征集

1.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我省制造业工业企业;

(2)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领域;

(3)标准发布日期为2020 年 1 月 1 日至2022 年 7 月31 日 ;

(4)国际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 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5)每个标准需单独申报,项目名称和标准名称保持一致。

2. 申报材料

(1)国际标准: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由我国牵头制定国际标准清单 或出具的国际标准制定情况相关证明材料;②标准文本原件及中文翻译文本。③标准基本情况表(附件5,Excel 格式)。

(2)国家、行业标准: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公告或文件;②标准文本原件;③标准基本情况表(附件5,Excel 格式)。

(3)申报企业名称和标准文本前言起草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拟支持方式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排名前三且排序最前的企业,每个标 准给予一次性奖补100 万元;对主导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排名 前三且排序最前的企业,每个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50 万元。每 个企业最高补助100 万元。

(四)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征集

1.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2)申报材料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3)拟支持方式一次性奖补500 万元。2.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1)申报条件2021 年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2)申报材料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3.拟支持方式一次性奖补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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