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发布关于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申请★★★★★级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a)成立满5年,至提交申请材料之日止,连续两个自然年内无与知识产权服务经营相关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记录;
b)获评★★★★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满1年,且严格按照★★★★级标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c)上一年度净资产应达到300万元人民币;
d)持有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由行业组织颁发的水平评价证书的人员不应少于10人,团队人员应不少于20人;
e)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有客户接待洽谈区域、官网、两种以上文字版本的公司宣传平台。
关于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社会公众选择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提供参考,根据《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我会组织编写了团体标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我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相关单位于2022年9月15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3)并反馈至我会邮箱:ip@capitalip.org。
关于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附件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
附件2:编制说明
附件3:意见反馈表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
2022年8月15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2194003)
关于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附件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
附件2:编制说明
附件3: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