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白云区支持港澳青年来云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08-12/08-24
支持方式
(一)创新创业大赛奖励专项
对获得2021年度白云区“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院校 (港澳台)团队,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2021年度白云区“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予以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励。
(二)省、市港澳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专项
(1)对于2020年10月13日至本指南发布日获得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拨款的港澳青年科技项目,给予每项20万元配套资助 (按照省的资助标准给予100%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万元)。
(2)对于2020年10月13日至本指南发布日获得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拨付的港澳青年科技项目,给予每项20万元配套资助 (按照市的资助标准给予100%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万元)。
(三)港澳援助创业项目配套资助专项
对获得2020年10月13日至本指南发布日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并落户本区的创业项目,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按照香港、澳门特区政府资助标准给予100%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租金补贴专项
(1)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在2019年10月12日至本指南发布日,为符合条件的入驻港澳青年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第一年免租,第二年减半优惠。按照港澳青年初创企业租赁的办公面积给予补贴。
(2)办公面积累计不超过基地办公场地面积总和。
(五)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合作交流补助专项
对2020年10月13日至本指南发布日在白云区主办和承办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论坛、专业研讨会、技术成果交易会、文化交流、大型项目路演等各类港澳青年交流活动的港澳创新创业基地,按活动经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一年度每个基地最高补助50万元。
(六)孵化培育引进奖励专项
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每培育或引进1个港澳初创企业,并实现项目落地的,给予基地1万元奖励,每个基地单一年度最高奖励20万元。
(七)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奖励专项
对2019年10月12日至本指南发布日被评定为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每个基地认定奖补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八)金融贷款补贴专项
2020年10月13日至本指南发布日,按照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单一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
(九)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专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不含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年度技术交易累计额的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一年度支持不超过20家。
(十)交通往返补贴专项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交通往返补贴支持。补贴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至本指南发布日,已享受过补贴的月份,不再重复奖补)。
申报主体
(一)创新创业大赛奖励专项
参与并获得2021年度白云区“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院校 (港澳台)团队和企业。
(二)省、市港澳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专项
港澳青年作为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之一,并于2020年10月13日至本指南发布日获得广东省、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拨款的科技项目。
(三)港澳援助创业项目配套资助专项
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并落户本区的创业项目。
(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租金补贴专项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五)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合作交流补助专项
广州市白云区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六)孵化培育引进奖励专项
2019年10月12日至本指南发布日,有培育或引进港澳台企业的港澳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七)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奖励专项
被评定为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和机构。
(八)金融贷款补贴专项
注册在白云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获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
(九)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专项
2020年10月13日至本指南发布日,向港澳青年或以港澳青年为核心成员的创新团队购买技术成果且在本区实现转化,涉及专利转让的技术交易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或机构 (包含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转让)。
(十)交通往返补贴专项
在白云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双创工作及就业六个月以上的港澳青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