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要求,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江苏省昆山市等48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河北省遵化市等151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2个园区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64个园区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