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2022年省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背景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779号),分配我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130万元,用于我县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
(二)申报单位
我县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三)扶持方式和程序
通过主体项目申报,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实施主体和项目内容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主体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资金发放。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向
以奖代补。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779号)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资金拨付手续,确保补助资金拨付及使用规范。
(五)扶持数量和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39家县级以上示范主体实施的项目进行奖补,补助资金根据示范等级不同从2万元到5万元。
(六)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表、示范认定文件、项目建设过程图片、协议、工程预算和相关资金票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