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通告》《关于进一步提升异议、评审、撤三 网申率的阶段性工作措施》:
自2022年11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驳回复审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本通告发出之日至11月1日为全面推行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过渡期”,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尚无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账户的代理机构请尽快申请注册。
为快速大幅提升异议、评审、撤三网申率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近年来,商标局大力推进商标申请电子政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部分领域,仍然存在力度不够,成效不大的问题。为快速大幅提升异议、评审、撤三网申率。制定并发布异议、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和撤三网上申请和答辩指引,有效指引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用好当前的网申系统,加深理解,提高效率。
下一步,商标局将进一步加快商标申请和答辩全面电子化工作进程,请广大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及时转变观念,尽早做好全面网申准备。
驳回复审网申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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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网上申请操作指引
异议网上申请及答辩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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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网上申请 及答辩操作指引
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及答辩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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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网上申请 及答辩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