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认定

宝安区第二批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奖励申请已启动,最高可获30万元!

2022-10-01 20:46:33  来源:国高认定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4

宝安区第二批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奖励申请已启动,最高可获30万元!

近日,深圳宝安区政府办公室启动了第二批2018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工作。其中的奖励标准是对经国家科技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以及对自2018年4月18日起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16日下午6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alt="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longdesc="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data-src="https://www.12425.cn/file/upload/202210/01/204633751.jpg" >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3.申请初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未获得过本类奖励;

4.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1.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印发之日(2018年4月18日)起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企业应统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 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发生更名导致企业名称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符的,需提交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材料要求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预在明年申请国高认定的企业可联系,我们拥有专业的团队以及辅导老师,可以为企业完善申请国高所需资料。联系我们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或者寻找在线客服解答,同时欢迎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fyssrz,实时了解最新资讯。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