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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扶持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申请补贴

2022-10-02 13:59:26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7

新兴产业扶持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申请补贴

一、项目资助

新兴产业扶持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

二、资助标准

按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该事项适用容缺收件。 基础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已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请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等资格。

(五)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

(六)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获得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成果等),项目具有技术先进性、创新性或良好的推广应用示范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项目应为2017年6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建设完成。

3.其中新材料类项目优先支持符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承担过部、省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我市重点企业所需的产业化产品。

四、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深圳)

2.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3.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

4. 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文件

5. 已投入资金证明材料

6. 基础设施保障类

7. 项目实施方案

8. 下达文件及联合协议

9. 成果证明类

10. 认证证书

11. 知识产权类证明

12. 居民身份证

13. 产品验证测试有关报告

14. 服务本地龙头企业的产业链关键核心企业需提供服务龙头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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