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一、政策内容
对上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且有资助的创新团队项目,按上级资助额的 50%一次性给予 配套资助,最高 1000 万元;对获得深圳市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的团队项目,按照市追加资助额的 50%一次性给予配套资助,最高 300 万元。对入选深圳市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的,按照市资助额度 50%一次性给予配套资助,最高 250 万元。
对上述团队项目落户坪山之日起 36 个月内自行实际投入的建设投入的 50%(含装修、 设备费等),一次性另行给予最高 500 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创新人才团队在坪山区注册成立的或作为依靠单位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团队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作为依靠单位的企业可以是从区外迁入的;
(二)申请企业应实现注册地、纳税地、经营地“三地合一”;
(三)核心团队成员一半以上(含团队带头人)必须与企业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以劳动 合同或社保缴纳凭据为准),且至少有一个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排名前 3 的股东;
(四)已获得国家、省或市科技主管部门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且上级资助经费已于 2021 年到位;
(五)建设投入资助需与创新团队项目上级配套资助同时申请,且建设投入的资助基数 为申报主体在 2021 年前度(该建设费用须发生在项目落户之日起的 36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投入的建设费用;
(六)创新团队项目资助不得与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科技中小企业成长资助、创新创 业大赛项目落户奖励与创客创业资助重复申请,同一企业(团队或人才)获得上述多个奖项 的,按照最高资助金额给予差额奖励;
(七)建设投入包括装修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含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专用仪 器设备定制)等。
,专注政府扶持项目咨询十余载,是国内专业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运营商,如果您的企业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项目补贴申报、企业贯标、国内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相关项目申报,却遇到许多难关,不知道申报条件、不熟悉申报流程、不了解申报关键、不清楚能否通过等,请联系,这些困难由我们帮您解决。如果想要提高申报成功率,也请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