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入库企业(商业类)专项扶持
一、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企业将下列资料扫描上传至“龙岗区工业办理服务渠道”进行初审、审阅。经过审阅后,企业在渠道下载主动生成带水印的PDF文件。PDF文件需双面打印,封面、请求表(注明盖公章页面)都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提交一式两份。
(一)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上两年度交税证明(供给2018年、2019年度交税证明);
二、请求受理
(一)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25日18时。(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请求。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请求,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资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资料进行初审,审阅经过后方可准时向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请求资料。)
2.书面资料受理时间:网上审阅经过后5个工作日后;
(二)扶持范围: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
2019年度初次归入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计算数据库的企业。
(三)扶持规范: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
对于新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审阅方法: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准制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