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暂行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有效期内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须先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9日——2022年10月14日
,专注政府扶持项目咨询十余载,是国内专业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运营商,如果您的企业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项目补贴申报、企业贯标、国内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相关项目申报,却遇到许多难关,不知道申报条件、不熟悉申报流程、不了解申报关键、不清楚能否通过等,请联系,这些困难由我们帮您解决。如果想要提高申报成功率,也请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