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2021年度相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各镇(街道、区)招商中心(经发局、科发局、科商局、招商局、投促局):
根据《关于印发<相城区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相政发〔2019〕37号)、《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商务创新发展畅通大循环促进双循环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相政发〔2020〕4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相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资金申报要求详见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选择“资金惠”栏目—区商务局选择对应事项按要求填报,资金申请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系统,其他附件根据实际要求进行上传。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要齐全准确,各板块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资金申报工作,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请各板块审核完成后填报《2021年度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经盖章确认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区商务局企业服务中心。
三、本次资金将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请申报单位及时开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