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各市、区文体旅局,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使用,现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2023年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忆性、生产性保护及宣传、展示等公益性活动。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度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相关单位、市级行业协会、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等根据项目保护工作需要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并上交所在地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各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后,统一报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市直属单位可向相关行业协会或直接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提出申报。
三、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市(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和汇总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