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关于实施光明科学城“人才高地计划”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2]1号)和《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方案》(深光人才[2022]2号)有关规定,现就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2年6月8日以后出站,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经全国博管办、广东省、深圳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出站的博士后;
2.已申请深圳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
3.出站后继续在原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承担在站期间相关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并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4.上述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注册地在光明区。
二、资助标准
根据《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规定,经单位自主推荐,对出站留下继续承担本项目科研的博士后延长支持期,给予为期3年、每年10万元的生活资助,推荐名额实行总量控制。
三、受理时间
2022年11月1日—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