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最新的创业补贴政策来了。阅读整套政策。
创业者们,如果你对自己的就业和创业有了明确的方向,但是却陷在资金的匮乏中,对创业和就业举棋不定,那么你就要看这篇关于创业就业补贴的文章了!

为落实国务院《“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中“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放大就业倍增效应”的要求,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更新了深圳市创业扶持政策,增加了综合扶持政策,加大了创业补贴的力度和覆盖面,努力让创业者安心创业、无忧创业。
【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粤府〔2021〕1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申请就业创业补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等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扶持对象】
未享受创业扶持补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业者:
(1)深户人员;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毕业后5年内的留学生;
(4)港澳台居民(法定劳动年龄内的);
(5)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
(6)深层次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和残疾人。

上述人员在深圳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即符合准入门槛。
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并担任法人或股东职务的,均为个体户。
【补贴细则】
(1)初创企业补贴
补贴条件:1.个体户在其开办企业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除外)。
2.创业者在其初创企业中目前处于正常的保险参与状态。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个体户。
标准:每人1万元。如果是合伙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2)租房补贴。
补贴条件:1.个体户在其开办企业已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
2.个体户已实际缴纳场租3个月,目前在其创业企业的保险状态正常。
3.初创企业租赁场地进行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地一致),相关场地并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所有的财产。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个体户。
补贴标准:1.个体户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主办载体)创办创业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给予租金减免。发起人对自主创业人员开办企业有租金减免或优惠,但低于上述比例的,按上述比例减免或优惠;现有租金减免或优惠高于上述规定比例的,不再享受租金减免或优惠。
2.个体户在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设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经认定载体)经市级部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租金给予补贴。
3.个体户在上述主机载体和认可载体以外租赁经营场所开办创业企业的,按照每月不超过500元(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租金给予补贴。
4.对退役士兵和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在第2、3点的基础上提高30%。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相应扣减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

(3)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1.个体劳动者在其开办企业已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
2.自营职业者在其初创企业中目前处于正常的保险参与状态。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个体户。
补贴标准:每月按照本市最低缴费标准补贴单位社会保险费的100%,实际缴费部分低于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相应扣减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1.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创业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按规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2.初创企业为员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目前参保状态正常。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个体户。
补贴标准:招用3人以下的,每人2000元;每增加4人以上从业人员,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请补贴。

(5)创业贴息贷款。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最高60万元/人的个体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贴息(贴息2%/年)。创业的,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数量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贷款利率:2.2%(贴现后)。
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无需抵押和担保,由深圳创业担保基金全额提供本息担保。

(6)税收优惠政策。
年内毕业、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从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的限额,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制最高可达20%。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补贴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向深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深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进行审查。
3.发放:审核通过的一次性发放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创业补贴申请表
3.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
4.《就业失业登记证》(深户居民)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7.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9.公章
【收费情况】
免费。

【注意事项】
1.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工信部发〔2011〕300号)、《关于印发大中小微企业统计分类方法(2017年)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国家、省有新规定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一次修订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小微企业名录和工信部的《中小企业规模型自测方案》进行判断。
2.创业企业:在深圳注册满3年且未享受创业补贴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
3.大专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高等学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本名单中相关扶持政策。“大学生”的定义可以参照这一条来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