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香港政府多项专项补贴落地,支持在港企业发展!

2022-10-29 16:43:07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538

香港补助政策

为了帮助香港公司的发展,香港政府推出了多项专项资金补贴,主要包括——

1、BUD-发展品牌专项基金

2、ESS-企业支援计划

3、EMF-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如果您恰好有香港公司,不妨来了解一下这些专项补助政策的具体介绍和申请要求吧~

「一、BUD专项基金」

BUD

BUD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12年6月正式成立「BUD专项基金」,并于2020年4月9日推出进一步优化措施。BUD专项基金包括 「内地计划」和 「自贸协定计划」两部分 ,主要是、协助香港企业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营销市场的专项基金和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推出的一轮新的优化措施。

1、内地计划:资助个别香港企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和拓展内销的项目,从而提升他们在内地的竞争力,促进他们在内地业务的发展。

2、自贸协定计划:为了进一步支持本地企业应对香港经济所面临的挑战,2019-20年预算案建议向BUD专项基金注资10亿港元,并将BUD专项基金的资助适用地域范围扩大至所有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议(自贸协议)的经济体。

自贸协定计划地域范围包括:东盟的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澳洲、智利、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格鲁吉亚、澳门和新西兰。

2020年,在疫情影响下,企业复工日期延长,现金流短缺。为资助香港中小企业,共度疫情难关。2020年4月“BUD专项基金”进一步优化措施推出!资助上限至400万元!

申请资格及申请范围:

申请资格:

❖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

❖成立年限上:香港公司成立一年以上;

❖股权上:自然人占香港公司30%以上股权且占内资公司50%以上股权;

❖营业额上:“内资公司+香港公司”合计超过300万(香港公司至少100万);

❖在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

*实质业务运作是指有真实营运及生意交易,包括企业在香港有否聘用员工、缴纳税项或进行产品/服务买卖交易。空壳公司不会被视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保险机构不适用该项补贴。

申请范围:

❖不设行业限制

申请的项目须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或拓展内销市场以发展中国内地/东盟业务为目的。

❖发展品牌

品牌发展策略与计划制订、品牌定位及形象设计及市场调研、品牌推广等。

❖升级转型

新产品设计、新技术引进、管理体系提升、生产自动化。

❖拓展市场

市场研究、内销策略与计划制订、内销渠道建立、产品/ 服务推广等。

「二、ESS企业支援计划」

ESS

「企业支援计划」是一項创新科技基金拨款,至今已运行4年,每年申请量均超過100份,核准创科基金金额每年平均高于7千万。成功申请者中,多为中小型企业,但亦不乏上市公司的身影。

要成功申请,首先,合资格的公司需要一个有创新概念的研发进行,而你的创新概念是企业支援计划(ESS)的评判标准之首。

但您的想法是否足够创新?

或者在什么角度下,您的想法会对创科署(ITC)看來是一個创新的想法?

申请资格:

❖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成立;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登記;

❖並非政府资助机构*;以及並非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

*政府资助机构指经常接受政府拨款的机构。有关拨款用作支付這些机构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运作开支。

❖此外,申请公司还需通过PPT(至少6页)形式对创新项目进行详细介绍,并附上能证明团队的科研能力的文件(如团队成员简历 /最新雇佣合同)。另外,还需要附上财务类文件(例如科研人员酬薪申报/单价或总成本超过50万的参考报价单)

「三、EMF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EMF

香港“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旨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资助,以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出口推广活动,藉此协助其扩展香港境外市场。

自2021年4月30日起,基金的资助范围扩大至由具良好往绩的机构举办,以本地市场为目标及具规模的展览会;和由香港贸易发展局及有良好信誉和往绩的展览主办机构举办的网上展览会;以及放宽只限中小企业申请的要求,为期两年。

申请资格:

❖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按照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记的非上市企业。

❖实质业务运作:在申请基金时,企业须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空壳公司或在香港境外从事主要业务运作的企业,均不会被视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资助记录:如企业以前曾获基金资助,所获的累计资助金额不能超过基金规定的累计资助上限。拥有相近商业登记资料(例如业务性质、地址、联络电话、股东/董事)的申请企业,会被视为关连企业。

❖企业并非申请涉及的推广活动及与该活动有关服务的主办/协办机构/服务供应商或与主办/协办机构/服务供应商有关连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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