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相继发布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安排。其中北京、武汉、郑州、长沙、福州、青岛、西安、合肥、太原、西宁等10地将延期举办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上海、济南、杭州、成都、贵阳、重庆、沈阳、香港特区、南宁等8地考点发布了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这些考点将按期举行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延期考点
北京考点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延期举办北京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北京考点考生:
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究,现对北京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延期举办原定于2022年11月5日至6日北京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形势择时确定。
二、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和刚、张羽南;010- 82636903 82356385)
武汉考点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延期举办武汉考点2022年度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武汉考点考生:
当前,武汉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与疫情防控部门共同研判,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究,现对武汉考点2022年度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延期举办原定于2022年11月5至6日武汉考点2022年度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形势择时确定。
二、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树彬027-86759071)
郑州考点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延期举办郑州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郑州考点考生:
为更好的配合郑州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45号》规定全市聚集性活动暂停。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示,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11月5至6日举办的2022年度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郑州考点)的考试延期举办。具体考试时间将视郑州疫情防控情况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官网(网址: http://zjxx.hnpatent.gov.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8日
(郑州考点咨询电话:0371-65932131 )
长沙考点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期举办长沙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长沙考点考生: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与省疫情防控部门共同研判,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究,现对长沙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延期举办原定于2022年11月5至6日长沙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形势择时确定。
二、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丹 85583111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福州考点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延期举办福州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福州考点考生:
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与福州市疫情防控部门共同研判,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究,现对福州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延期举办原定于2022年11月5至6日福州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形势择时确定。
二、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微信公众号、福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福建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以及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点资讯”。
特此通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8日
咨询电话:0591-86296706
青岛考点
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延期举办青岛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青岛考点考生:
为更好配合青岛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青岛市、区两级疫情防控部门研判结果,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示,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青岛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延期举办原定于2022年11月5至6日青岛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形势择时确定。
二、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知。
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 28 日
(联系电话:0532-85953435 0532- 85730510)
西安考点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延期举办西安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西安考点考生:
当前,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与疫情防控部门共同研判,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究,现对西安考点2022 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原定于 2022年11月5至6日西安考点2022 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专试延期举办。考试时问将视疫情形势择时确定。
二、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029-85525727、 029-85522994
合肥考点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延期举办合肥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合肥考点考生:
当前,合肥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与合肥市疫情防控部门共同研判,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究,现对合肥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延期举办原定于2022年11月5至6日合肥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形势择时确定。
二、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宗武0551-63356671;胡徽东0551-63356984)
太原考点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延期举办太原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太原考点考生:
当前,太原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与考点所在区域疫情防控部门共同研判,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究,现对太原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延期举办原定于2022年11月5至6日太原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形势择时确定。
二、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知。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晓慧,0351-7680118)
西宁考点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期举办西宁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西宁考点考生: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与西宁市疫情防控部门共同研判,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究,现对西宁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延期举办原定于2022年11月5至6日西宁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形势择时确定。
二、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知。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颖超,0971-6317332.QQ群号752967534)
按期举行考点
上海考点
2022年专利代理师考试上海考点考生须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88号公告,2022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2022年11月5日至6日举行。现将有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规定告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前健康监测
1.考生应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注册申请,考前7天内应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
2.考前7天未离沪考生须在考前完成“3天2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考试前24小时内须有1次检测阴性结果);考前7天内符合条件的来沪考生须在考前完成“3天3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考试前24小时内须有1次检测阴性结果)。考生须在考试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每天考试前进行1次抗原检测且结果阴性(上传微信或支付宝“疫测达”小程序并截图保留记录)。
3.考生下载并根据参考天数打印《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上海考点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填妥后于每天考试前提交现场工作人员。
4.建议考生考前7天不离沪,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沪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体温测量≧37.3℃,并经复检仍≧37.3℃;
(2)考试当天,随申码或行程码显示为非绿码;
(3)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抗原检测阴性记录;
(4)考前7天内,本人及家属(或同住人)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
(5)考前10天内,本人及家属(或同住人)有境外旅居史;
(6)考前7天内,本人有县级以上政府宣布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和重点关注区域所在地市旅居史;
(7)考前10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初筛阳性人员和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
(8)考试当天仍处于闭环管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自我健康检测、自我健康管理期间的;
(9)属于新冠疫情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
2.考试当日,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接受现场体温测量,出示随申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抗原阴性检测记录等要求。
4.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1.考试过程中,普通考场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配合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和处理。
2.因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个案研判后,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按考试补时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应待其他考生疏散后再离开考站。
3.因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个案研判后,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立即停止考试,考试时间不补,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联系疫情防控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考生不得擅自离场。
4.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四、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分批、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指令离场。
五、其它
1.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尽量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追究责任。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或者“上海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如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相关疑问事项,可咨询上海市考点专线:021-52285668.
附件: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上海考点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pan.baidu.com/s/1NHCQd7tf2Qc12CNAj-iO8A?pwd=8rew)
济南考点
2022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济南考点应试人员考场守则
各位考生:
2022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即将举行,为做好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特别提醒:
一、应试人员如有以下情况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当天健康通行码非绿码,或体温≥37.3℃,或当天通信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有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记录或7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有10天内境外旅居史,或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7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二、应试人员通过国家局考务系统中考点资讯《济南考点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场守则》下载、填写并携带《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每场考试携带一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非疫情重点地区入济返济应试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住宿宾馆、单位等报备,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济后进行“5天3检”,其中抵济后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入济后前3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
请及时关注济南市疫情防控政策最新要求,以免造成不便。
常规须知:详见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准考证中的考场守则
附件:应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agent.cnipa.gov.cn:8000/sipo/register/NewMsg.action?naID=5565)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7日
杭州考点
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杭州考点考试指南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杭州考点)考试各环节工作安全有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指导方案》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 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杭州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市监知〔2022〕8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制定本须知。请报名参加杭州考点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11月5日至6日
专利法律知识:11 月 5 日 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 月 5 日 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 月 6 日 9∶00—13∶00.
地点:杭州考点共设5个考站(详见表格),考生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校内不提供停车位。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2022年10月31日8时至11月6日13时期间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打印准考证前需认真阅读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打印准考证后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
三、疫情防控须知
1.应试人员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非绿码,当天通信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有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记录,有考前10天内境外旅居史,或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7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每次通过考站入口时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7天内未有中高风险地区记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显示考三科或者考法律两科的,出示11月3日或者4日的核酸检测报告,准考证显示只报考一科专代实务考试的,出示11月4日或者5日的核酸检测报告),接受体温测量(低于37.3度),按要求有序进入考场。有省外来浙返浙(非中高风险地区)的,还须提供入浙后“落地检”和3天连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先完成落地检,再完成三天三检,必须是浙江省内的三天三检。省外考生最迟于11月2日(周三)到达杭州,周三一次落地检,周四周五继续在杭州完成核酸检测,三次核酸检测之间时间间隔不少于72小时)。
3.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提供本人第一个考试日前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经自行在“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办理申诉且已将“健康码 ”变更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午间休息不得扎堆聚集,应分散休息保持安静,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标志指引下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
5.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考生准考证上不再显示座位号,考生入场后不再对号入座,由监考人员指引考生优先间隔入座。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监考安排依次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指令离场。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1-87676149、89761347.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杭州考点
2022年10月26日
成都考点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成都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进入考场前要求
1.考生应在考前10天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试前7天内,每日自行监测体温,体温均低于37.3度。
3.所有考生应在本省内完成考生本人第一科考前“三天三检”(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及以上)即:首场考试时间是2022年11月5日的核酸检测时间分别是11月2号、3号和4号;首场考试时间是2022年11月6日的核酸检测时间分别是11月3号、4号和5号;11月5日和6日都参加考试的核酸检测时间按首场考试时间11月5日要求执行。
4.考试前,考生要注意自我防护;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场,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安静等候入场核验。
二、进入考场时要求
1.进入考场时,所有人员有序排队(间隔保持1米以上),规范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扫考点场所码,依次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核验。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当天“天府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等相关健康通信码信息状态同时无法显示,或非实时动态结果,或非绿码;
(2)不能提供考前三天三次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
(3)体温≥37.3℃;
(4)有发热、寒战、流涕、咽痛、干咳、咳痰、鼻塞、头痛、乏力、头晕、胸闷、胸痛、气促、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结膜充血、恶心、腹痛等异常症状;
(5)当天通信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有前往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记录;
(6)有考前10天内境外旅居史;
(7)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
(8)考前7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9)考试现场不签署应试人员考试安全承诺书(考场准备)。
3.入场检查中有体温异常、呼吸道等异常症状者以及核酸检测报告不合格者,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立即退出检测区,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三、考试中及考试后要求
1.考生须服从考点现场防疫检测和管理,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应待其他应试人员疏散后再离开考站,并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该应试人员立即停止考试,考试时间不补,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应试人员不得擅自离场。
2.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标志指引下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其它要求
1.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考站严禁外来车辆出入,送考、陪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附近聚集。
3.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考试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均真实、有效,凡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凡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并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4.鉴于近期国内疫情整体呈现多点多源态势,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省、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和后续防控公告,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8-83390720;028-85577275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贵阳考点
2022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贵阳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为做好2022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贵阳考点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我省疫情防疫要求,制定如下疫情防控方案。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考前7天有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记录,有10天内境外旅居史,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考前7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均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来自省内和省外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贵州省和贵阳市疫情防控政策,完成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来自省内和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区、有本土阳性病例的地级市的考生,应先完成贵阳市规定的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健康码为绿码后,方可参加考试。
省外其他地区的考生,进入贵阳市后实行“三天三检”(分别在第1天、第2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天的核酸采样时间尽量固定),完成“三天三检”核酸检测阴性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连续两天参加考试的,提供第一天参加考试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经入场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一)“三天三检”人员提供考前3天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所有考生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连续两天参加考试的,提供第一天参加考试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二)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三)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四)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一)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须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考前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
(二)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三)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连续两天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提供第一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四)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8日
(咨询电话:0851-85850061)
重庆考点
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重庆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为扎实做好2022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重庆考点)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考试组织实施和疫情防控 "双安全“,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就2022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重庆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要求,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11月5日至6日
专利法律知识:11 月 5 日 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 月 5 日 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 月 6 日 9∶00—13∶00.
地点:重庆考点共设2个考站(详见表格),考生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根据自身准考证信息早日做好线路规划。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2022年10月31日8时至11月6日13时期间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打印准考证前需认真阅读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打印准考证后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
三、疫情防控须知
(一)进入考场前要求
1.考生应在考前10天通过微信小程序 “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前10天避免前往或途经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坚持做好个人防控措施和健康管理,公共场所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公共场所“一米线”社交距离,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症状等呼吸道症状病例。
(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2.考试前7天内,每日自行监测体温,体温均低于37.3度。
3.所有考生应在本市内完成考生本人第一科考前“三天两检”(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及以上)即:首场考试时间是2022年11月5日的核酸检测时间分别是11月3日和4日;首场考试时间是2022年11月6日的核酸检测时间分别是11月4日和5日;11月5日和6日都参加考试的核酸检测时间按首场考试时间11月5日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考生应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确保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完成采样但检测结果未出的,不得参加考试。
4. 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渝且不离渝,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在抵渝第一时间扫描“入渝码”,并通过“社区报备”或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等途径主动向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信息,按重庆市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凡“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请勿前往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5.考试前,考生要注意自我防护;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场,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安静等候入场核验。
(二)进入考场时要求
1.进入考场时,所有人员有序排队(间隔保持1米以上),规范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扫考点场所码,依次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核验。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当天“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等相关健康通信码信息状态同时无法显示,或非实时动态结果,或非绿码;
(2)不能提供考前三天两次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
(3)入场时经复测体温≥37.3℃;
(4)入场时有发热、寒战、流涕、咽痛、干咳、咳痰、鼻塞、头痛、乏力、头晕、胸闷、胸痛、气促、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结膜充血、恶心、腹痛等异常症状,经现场研判有可疑症状;
(5)当天通信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有前往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记录;
(6)有考前10天内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7)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
(8)考前7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9)考试现场不签署应试人员考试安全承诺书(考场准备)。
3.入场检查中有体温异常、呼吸道等异常症状者以及核酸检测报告不合格者,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立即退出检测区,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三)考试中及考试后要求
1.考生须服从考点现场防疫检测和管理,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应待其他应试人员疏散后再离开考站,并应配合送医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该应试人员立即停止考试,考试时间不补,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应试人员不得擅自离场。
2.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标志指引下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其它要求
1.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考站严禁外来车辆出入,送考、陪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附近聚集。
3.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考试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均真实、有效,凡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凡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并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4.鉴于近期国内疫情整体呈现多点多源态势,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市最新防疫要求和后续防控公告,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3-62563371
2022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重庆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组
2022年10月26日
沈阳考点
关于按期举办沈阳考点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及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沈阳考点考生:
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沈阳考点)按期于11月5日至6日举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9:00—13:00.
地点:沈阳考点设2个考站,考生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校内不提供停车位。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10月31日8时至11月6日13时期间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前需认真阅读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打印后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
三、疫情防控须知
1.应试人员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有前往过低中高风险地区记录,有考前10日内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或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7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站,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出示辽事通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准考证、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低于37.3度),有序进入考场。域外来沈考生,按现行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9号通告,实施“落地即检”和“5天5检”,即抵沈5天内每日进行核酸检测,截图保存,入场时一并提供连续5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他要求详见《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沈阳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请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疫情动态和最新防控政策,按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考试防疫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沈阳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022年10月27日
附件
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沈阳考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沈阳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指导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8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考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一)做好考前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所有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含监考员、医疗卫生、后勤、保卫保障人员、督察员、巡考员等,下同)和考生,考前必须开展健康状态数据的自查和筛查,并与属地卫健疾控部门对接核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1),交考站备案,备案材料保留至考试结束后21天。
(二)做好考前健康状况监测
1.做好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监测。
(1)考生于考前7天起至考前1天,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考试当天须凭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入场进行考试。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7日内有境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10日内有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因疫情防控要求被隔离管控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考生需提供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域外来(返)沈考生,按沈阳市现行政策,实施“落地即检”和“5天5检”,即抵沈5天内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聚餐、不得聚会、不得去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外出的,做到“两点一线”,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高中低风险区和其他重点地区涉疫人员,积极配合属地政府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考生需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在符合考站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参加考试。
(5)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场所码”和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域外考生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提供连续5天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站、考场。
(6)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特殊情况考生的考试安排见《考场疫情防控相关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附件2)。
2.做好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
(1)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考试工作。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考前7日内有境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10日内有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因疫情防控要求被隔离管控的,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
(2)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7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如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经核酸检测)和其他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相关工作。考前填写好《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检查记录表》(附件3),由考站按规定留存。
(3)考前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全程疫苗接种工作。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如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均应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全程接种超过6个月的,应接种“加强针”。原则上安排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需提供由考站所在地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可在此基础上强化涉考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所有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7天和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凡筛查发现考前7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三)做好考站和考场考前防疫准备工作
1.设置健康扫码查验标识。考站应提前设置健康扫码、场所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标识,根据当地防疫部门的统一部署,对所有进入考站考场的考试参与人员均要求进行健康、场所扫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
2.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站根据实际情况在考站或考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相应足够的体温检测人员,对所有进入考站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原则上使用水银体温计为应试人员测温,对体温异常的考生如实登记《体温异常应试人员情况记录表》(附件4),测温三次,且三次测温时间间隔5分钟以上,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同时,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考站内为正常考生设置的普通考场和入场通道等,应与为特殊考生安排的备用隔离考场、防疫专用特殊通道等严格分区管理。备用隔离考场及配套专用通道、物品存放区域等要醒目标识,与普通考场相关区域物理隔离,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人员、设施、物品等不得接触、交叉和混用。确需接触、交叉和混用的,必须经专业部门消毒。
考站要做好考站内人员和设施物品防疫分区管理工作,考前要对考场进行一次检查,并进行预防性消毒,备用隔离考场和临时隔离观察室防疫物资准备充足,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3.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或考务办公室,配备考站防疫包,并在门口做好明确标识。备用考场内需要准备2-4台考试用机用于防疫应急处理,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数量不足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
4.设置临时隔离室。各考点要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应搭建在考站大门外。保障医用防护服、N95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设置医用废弃物回收装置。考试当天有异常症状者,经研判需隔离并就医的,第一时间送至临时隔离室,然后通过120救护车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5.准备防疫用品。各考站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额温枪、速干手部消毒剂、消毒湿巾和防疫包等。各考站要按每人每半天1只的标准为考务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部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6.科学布置考场。低风险地区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
7.做好考前消毒。考前一天对考试相关区域进行必要的消毒;对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封场防疫工作结束后,考站应与考试服务方督考人员共同对各项防疫准备工作进行核查,并填写《疫情防控自查登记表》(附件5)。
(四)加强考前健康教育
考试前,省知识产权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公告,提高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考生和考站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五)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考站应提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防疫工作培训。各考站至少于考前1天完成考试防疫常识和操作等内容的培训,开展必要的工作演练,确保考试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处置流程,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考站入口处管理
考站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和防疫信息核验点,所有进入考站的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引导应试人员保持距离排队,保持一米以上间距,避免聚集。
所有考生进入考站时应佩戴口罩,现场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考试准考证;3.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日内有域外旅居史的考生请提前5天来沈,并提供连续5天的沈阳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及“场所码”绿码;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6.《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并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第三次仍不合格的,须经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考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巡考人员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二)加强进出考场人员的个人防护管理
考生进入考站、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站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三)做好考试场所的消毒、通风工作
每天在考试前一小时对考场、考场外公共区域(包括:洗手间等场所)完成一次规范消杀;考试结束后,立即对考场、场外公共区域再完成一次规范消杀;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保持考场、考务办公室、考场外公共区域自然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有效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四)加强考试期间的交通管理
省知识产权局和机考服务商要提醒考生赴考站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站,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站,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三、做好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建立医疗机构与考站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由考站当地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站)所耽误的时间,经巡考人员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四、做好考试散场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有序错峰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站根据考场分布楼层,组织应试人员分批、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站,不得在考场附件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人员不聚集。考试实施期间考站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二)做好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用品的处理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草稿纸、物品等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考务要求,单独记录、封装消毒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物品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五、其他工作要求
组考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防止疫情输入,确保万无一失。
省知识产权局与属地政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按照省、市防指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考试日程。对组考防疫工作环节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当地防疫工作要求执行。
附件:1.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2.考场疫情防控相关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
3.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检查记录表
4.体温异常应试人员情况记录表
5.疫情防控自查登记表
香港特区考点
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香港特区考点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现就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1、所有考生在进入职业训练局大楼时会进行体温检测,第一次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应立刻离开职业训练局大楼,并尽早求医;
2、考生在进入职业训练局大楼时须:
(a)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序扫描场所的二维码(获豁免者除外);及
(b)遵从职业训练局大楼的「疫苗通行证」规定,出示「疫苗通行证」「蓝码」*(持「疫苗通行证」「黄码」的考生,须出示其准考证)。
* 持「疫苗通行证」「蓝码」的考生若因健康理由而不适合接种疫苗,并须出示进入职业训练局大楼当日快速抗原测试或出示进入职业训练局大楼前三天内透过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的阴性检测结果。
否则,考生将不会获准进入职业训练局大楼。
3、每位考生必须在试场入口呈交已填妥的「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香港特区考点考生健康申明表」予监考人员,以申明身体并无不适及根据香港特区《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并不属于需要等候强制检测结果、被检疫或隔离的人士;
4、每位考生必须出示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所有考生在学院范围/试场内须全程佩戴自备的外科口罩;在拍照及核对身份时,须除下口罩供监考人员拍照及检查。
6、进入试场前,须使用酒精搓手液洁净双手;
7、有下列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7.1、体温超过37.3°C的考生经复检仍超过37.3°C;
7.2、需要等候强制检测结果、被检疫或隔离;或
7.3、有发烧、咳嗽、腹泻、呕吐或其他流感症状。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考生午间休息不得扎堆聚集,应分散休息保持安静。
9、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场守则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vtc.edu.hk/cpdc),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
南宁考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宁考点
考生注意事项的通告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常态化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宁考点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指导方案》(国知办函运字〔2020〕846号),结合我区抗疫防疫实际情况,现将考生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5日至6日,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2年10月31日8时至11月6日13时期间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疫情防控须知
(一)不得进入考场的情形。考试当天健康通行码非绿码,或体温≥37.3℃,或当天通信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有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记录,有10天内境外旅居史,或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7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二)提前7天申领广西健康码。考生须于考前7天以上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及时更新核酸结果、核验行程等相关数据状态。
(三)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遵守考点所在地最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考点属地报告报备等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考前7天内,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
(四)考生需持每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拥挤。除验证身份外,从进入考点到离开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因疫情管控要求,考站严禁外来车辆出入,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六)本次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南宁考点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对相关事项的咨询可联系:陈瑞信、周灵昕,电话:0771-5808851;唐康俊,电话:0771-5808852.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宁考点考生注意事项的通告..docx(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www.gxipo.net/gx/zs/tzgg/20221027/51708.html)
考点考站调整
南京考点
关于调整南京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站的通知
南京考点考生: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因强化校园疫情防控,不能承接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京考点考站工作。经研究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符合专代考试相关条件和落实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新增“南京卓帆智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京考点考站(地址:栖霞区仙林街道齐民西路6号南京仙林智谷3B号楼。为方便考生,经我局协调,南京卓帆考站承诺,负责在地铁二号线南大仙林校区出入口,安排接驳专车和引导员,送考生至考站)。
已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考站的考生将随机调整到南京考点的其他考站。同时,已选其他考站的个别考生,也可能随机微调到南京卓帆智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考站。南京考点各位考生具体所在考站,以打印的准考证所载信息为准,务请留意。
南京考点2022年度专代考试信息动态将第一时间发布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给各位考生带来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4日
(咨询电话:025-83279979)
关于取消南京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栖霞区考站的通知
南京考点考生:
根据《南京市栖霞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体系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10月25日起栖霞区新增1个高风险区,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决定取消南京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栖霞区)考站和南京卓帆智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栖霞区)考站.
我局正督导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机考服务商,积极协调替代考站,尽力确保南京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按时(11月5日)开考。南京考点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能否正常举办,将第一时间(10月30日左右)发布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给各位考生带来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7日
(咨询电话:025-8327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