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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补贴追加奖励办理条件,办理流程

2022-11-18 09:44:4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34

高层次人才补贴追加奖励办理条件,办理流程

高层次人才补贴追加奖励办理条件

1.申请人已被认定为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或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且认定为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同时在市高层次人才及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2.申请人获得相应任期年度的市高层次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后6个月内(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受理成功的,或由非审批单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在宝安区高层次人才任期之内,一直在宝安区全职工作,实际工作地址原则上在宝安区内;

4.用人单位注册地、申请人社保缴纳地、个税缴纳地均在宝安区内,且由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所全职服务的用人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和个税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5.申请人在宝安区实际薪酬待遇不明显低于市场同类全职岗位水平;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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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

2.受理(预审):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2个工作日)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4.审批:

①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并就申请人有无犯罪行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是否为联合惩戒对象等的情况进行核查。将拟认定高层次人才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同时进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

②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5.办结:申请人的业务办结(立即)。

6.送达(拨付):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9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①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②现场抽查: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现场抽查,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2次现场抽查申请人均不在现场或存疑的,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通过。申请人对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申请人到评审现场进行答辩,评审通过的,按正常程序进入下一环节;评审不通过的,不予发放奖励补贴。该流程的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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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该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如申请人需要到窗口进行申请的,可到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或在自助终端机网上申请,窗口服务单位安排了引导人员进行服务。

1.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

2.受理(预审):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2个工作日)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4.审批:

①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并就申请人有无犯罪行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是否为联合惩戒对象等的情况进行核查。将拟认定高层次人才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同时进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 ②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5.办结:申请人的业务办结(立即)。

6.送达(拨付):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9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①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②现场抽查: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现场抽查,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2次现场抽查申请人均不在现场或存疑的,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通过。申请人对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申请人到评审现场进行答辩,评审通过的,按正常程序进入下一环节;评审不通过的,不予发放奖励补贴。该流程的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来源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6574755306X44421115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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