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专精特新奖励政策文件
2023年深圳市专精特新发展专项资金的奖励补贴项目主要有:
1.制造业、总部企业、领军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补贴。
2.新兴产业的技术改造、高端装备改造等设备购置最高奖励1000万元补贴。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购置设备最高奖励300万元补贴。
5.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绿色发展等的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
申报的项目奖励补贴
1.对领军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工业总部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不含税,下同)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
2.对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3.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通过认定的市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4.对依托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按购置仪器设备、软件和创新服务合同金额给予最高2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
5.对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绿色发展等的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实际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5%给予奖励。
6.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项目设备所支付的融资租赁费用参照上述设备奖励标准给予补贴,计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贴息方式
对申请贷款贴息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含设备、土建、公用工程等)银行贷款利息额的100%给予贴息,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贴息2000万元。
股权投资
对申请股权投资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深圳市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给予支持,股权投资方式入股不超过企业或项目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投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并按照章程约定的条件退出。
申报项目
(一)领军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工业总部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绿色发展等技术改造项目。
(四)企业依托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
(五)其他省市重点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
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或工信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审批文件,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在深圳市,原则上未获得同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申报设备奖励方式的技改项目须通过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完工评价。
(三)项目单位上两年度以来未因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行为而被税务部门处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受惩戒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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