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22年深圳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奖励

2022-12-05 10:06:27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3

2022年深圳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奖励

4月7日,《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吸引集聚更多优质金融资源,推动深圳金融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本篇文章对三大政策的重要部门进行说明,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

一、政策导读

为加快金融科技产业升级,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金融支撑,制定本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主要从8大重磅内容提出38条意见措施,明确了深圳金融科技发展重点,并提出吸引金融科技类企业在深集聚发展,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全力提升深圳金融科技全球影响力,助力深圳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

二、政策解读

1、吸引金融科技类企业在深集聚发展

对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发起设立的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等重要机构,以及对于本市引进的其他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系统重要性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基地),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后,最高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相关机构获得落户奖励后,不再重复享受开办费等其它经费支持。

2、全力提升深圳金融科技全球影响力

对于金融科技大赛,以市场化加政府补贴的方式对经费予以保障,市人民政府按照经审计举办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举办经费支持,对于大赛中获奖并选择落地深圳的项目给予合计1000万元的奖金支持,并在创业空间、创业服务、资金资助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扶持政策。

3、全力培育金融科技领军企业

培育一批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服务,业务模式成熟、技术水平高的金融科技专精特新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分别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4、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若干措施》明确对“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的经费支持,助力“专才计划”不断更新完善,并对持证人才进行个人补贴,每年安排不超过300万元。同时,鼓励在深高校设立金融科技专业,并加强国内外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获得本措施奖励和补贴的相关机构及个人,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同类型奖励、补贴或补助。享受本措施奖励、补贴或补助的相关机构,应当承诺注册及主要经营活动地保持于深圳,15年内不迁离本市,提前迁离本市的应按要求退回全部奖励、补贴、补助及其法定孳息,本市另有规定除外。

2022年深圳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奖励

本措施自2022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一、政策导读

为加快建设全球金融创新中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先后数次修订政策,此次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更加聚焦金融企业支持政策定位,其区域更加广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聚集行业资源、构建和维护市场秩序,优化金融政策环境。具体扶持对象包括: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分支机构、金融租赁专营机构、各金融专业子公司、保险公司、地方金融组织、创新型金融机构等。

二、政策解读

《若干措施》中对于不同扶持对象所给予的奖励补贴都不同,只要是经有关部门或相关金融机构批准,便可直接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政策分为六个部分,共27条,本文只针对部分内容进行讲解,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发展金融企业经济,鼓励金融企业精细化发展

在深圳新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对于实收资本在2亿~10亿之间的企业,给予500万~2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实收资本10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1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对已获得一次性落户奖励的,其增资后累计实收资本达到高一级实收资本规模的金融企业总部;与其他有条件的金融公司跨区域并购重组深圳市外金融企业,且重组后的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活动地在深圳的,给予增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在深圳无自有办公用房的金融企业总部,首次购置本部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且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10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在深圳注册设立的中小金融企业总部办公用房纳入全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的保障范畴,具体办法按照我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政策执行。

在深圳新注册设立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设立专营机构或专业子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在深圳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全国性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和保险销售公司(含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等三类,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且独立运作、有利于提升深圳金融创新能力的全国性产品研发中心、创新实验室等,其研发的产品、服务在国内同业产生重大示范引领作用的,经市政府批准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措施自2022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政策导读

为进一步促进创新资本服务深圳先行示范区创新发展战略,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特制定本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主要从六个方面提出17条意见措施,包括发展目标、优化市场准入和治理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完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他说明事项等。其中,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在深圳落户最高奖励高达2000万、探索头部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制度安排、扩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等措施都成为新亮点。

2022年深圳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奖励

二、政策解读

1、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落户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实际投资深圳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每满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给予其管理企业奖励人民币500万元,单笔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实际管理规模达人民币100亿~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奖励人民币300万~500万元人民币奖励。

2、扶持重点风投创投机构发展

对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按其上一年度项目退出时产生投资收益的5%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家管理企业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3、引导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

支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对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被投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一次奖励,单个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原则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投资决策时被投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二是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三是符合深圳市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市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具体认定标准另行制定。

4、优化空间保障和人才奖励

符合条件的新设立或新迁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对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价格的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对其本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含本部配套经营用房)的,新注册或新迁入后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30%给予补贴。对入驻经市政府认定的产业基地或金融重点楼宇的,自入驻之日起,在新注册或新迁入后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40%给予补贴。若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价格低于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则按其实际租价为基准给予租房补贴。

享受本措施各项资金补贴和扶持政策的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对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由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另行规定实施。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管理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

本措施自2022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文以上内容对于三大政策的重点内容的解析,若想了解更多政策,可点击下方小卡片咨询前海百科--黄先生。于2022年4月24日正式登记成立,是一家具有依法独立承办工商注册、财税会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物业租赁、资质申请等服务的一站式招商服务机构,公司定位为前海综合营商服务提供商,旨在优化前海营商环境,为前海入区企业提供企业入驻、政策咨询、工商及税务审批受理咨询等商务秘书服务。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立刻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