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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获得奖励项目申报条件、补贴标准

2022-11-18 09:44:19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48

政府引导基金获得奖励项目申报条件、补贴标准

为贯彻国家《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带动作用,加大对区内工业互联网企业支持力度。现组织开展政府引导基金获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广东省或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

(二)企业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三)企业获得宝安区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股权投资;

(四) 获得该股权投资的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以后。

二、补贴标准

按申报单位获得区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部分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企业2021年纳税证明;

(五)《政府引导基金获得奖励项目申报表》;

(六)申报主体获得宝安区政府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股权投资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申报主体为广东省或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的证明材料,包括:入选资源池通知,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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