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一、支持范围
(一)国家级绿色制造品牌项目。入选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名单企业。
(二)制造业能效提升重点项目。202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度下降10%以上且工业增加值正增长的制造业企业。
二、支持标准
(一)国家级绿色制造品牌项目。采取奖励方式支持,对入选2021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等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一个企业被入选2个或以上不同绿色制造名单的可叠加奖励);对入选2021年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给予每个型号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
(二)制造业能效提升重点项目。采取奖励方式支持,202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度下降10%以上且工业增加值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并在此基础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每下降3个点再奖励20万元,最高奖励100万元。
最终项目资金安排额度,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情况,结合财政预算额度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惠州市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政管理机构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经营、依法纳税,项目实施地须在惠州市辖区内。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发展政策,以及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工作要求。
四、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