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请,8月31日截止
一、术语和定义
(一)重点商标
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商标价值较高,容易被侵权,确需重点保护的商标。
(二)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旨在保护商标所有人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或制造、销售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商标,由广东商标协会重点商标保护委员会建立的保护名录。
(三)申请人
申请商标的专用权人或被许可人。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标,可以申请纳入保护名录予以重点保护:
(一)驰名商标,包括:
1.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前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二)老字号商标,包括:
1.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商标;
2.被认定为广东省老字号或其他省级老字号的商标。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批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他商标: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3年的纳税额在广东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该商标的价值在有公信力、合法的专业组织开展的商标价值评价工作中位居同行业前列;
3.商标权受到严重侵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摹仿、翻译、仿冒、假冒及不正当竞争。
所有申请商标均应处于使用状态。
三、扶持措施
对新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黄埔区、番禺区补助5万元。
四、截止时间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