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22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申报

2022-12-05 10:04:55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2

2022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申报

一、奖励对象

已在江门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

2022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申报

二、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事中奖励方式

1.对第二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设备可暂未到位),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对第三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设备可暂未到位),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事后奖励方式

1.对第二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的制造业企业,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对第三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的制造业企业,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本年度一家企业只允许选择一种方式(事中奖励或事后奖励)申请奖励。每家企业只允许申报单个季度的设备购置补贴,已享受一季度设备购置补贴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再申报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设备购置补贴。设备购置额度按申报季度期间有效票据核算。

三、申报时间

第二季度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第三季度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