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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条件、奖励

2022-12-05 10:04:55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6

2022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条件、奖励

为促进我区机器人产业发展,加速制造业智能化进程,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8月26日。

2022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条件、奖励

二、申报专题

(一)租金补贴专题

1.对企业在南海区租赁生产经营用房,投产当月起前三年分别按照20、15、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若企业实际租金低于该标准的,按企业实际租金给予补贴。如租赁合同在申报截止日前到期或经营场地已停止使用而导致无法进行核定的,则原经过评审专家组核定的租赁合同,按上一次专家组核定的面积对已发生的租金予以补贴;未经专家组核定的租赁合同,不予补贴。

2.只补贴申请单位自用部分的面积。

3.采取先付后贴的原则,只补贴已支付的部分。

4.租金补贴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专题

1.对2019年1月1日(含本日)后在南海区内新注册成立的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企业投产时固定资产投资额(含税)在3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税)的1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投产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予补助。

2.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投产时账面反映的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3.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额,企业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

4.补助的固定资产必须在南海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

(三)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产品补贴专题

1.销售给国内用户或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的,按整机售价(不含税)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25万元/台;

2.销售成套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的,可根据其中工业机器人的售价,按上述比例进行补贴;

3.补贴的产品须在申报前通过终端用户的验收,且能够提供终端用户的验收文件。

(四)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专题

1.择优扶持原则。全区扶持项目不超过2个。按项目仪器设备(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等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投入情况(不含税)给予10%进行核算,最高给予不超过50万元扶持。

2.本项目须为已完工项目,项目涉及的仪器设备需已全额支付并已开具全额发票,购置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五)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专题

1.按照项目实际已获得的省扶持资金1:0.3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单个项目配套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鼓励企业应用机器人,对区级示范项目,按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项目总设备购置费(不含税)给予10%的资金奖补。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涉及的设备须已全额支付并已开具全额发票。

(六)单体机器人应用专题

品牌企业购买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按机器人购置费(不含税)给予10%的资金奖补,单个机器人奖补不超过4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500万元;非品牌企业购买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按机器人购置费(不含税)给予7.5%的资金奖补。单个机器人奖补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 成立13年来,致力于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市工程中心认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利软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专利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关注科小泰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科技项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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