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22年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

2022-12-05 10:03:00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4

2022年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

为推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经信〔2018〕29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开展2022年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技术示范平台)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6日。

二、认定范围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培训、市场、创业创新、管理咨询、信息化、法律、财税、融资、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技术评价、协同创新、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公共服务的平台。

三、认定条件

(一)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已经运营2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专职从业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四)年服务中小微企业数不少于6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稳定增长。

(五)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服务收费合理,服务业绩突出,用户满意度高,能满足企业公共服务需求,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022年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

四、复核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示范平台3年期满后,需申请复核。2019年被认定为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为本次复核对象。

五、支持措施

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平台申报国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各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示范平台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