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中山市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时间)

2022-12-05 10:03:00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31

中山市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时间)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山市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截止时间:9月25日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止时间:10月10日

二、条件标准

(一)应在中山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中山市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时间)

三、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同时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和申请。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请按附件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申请表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纸质材料(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